當前,人工智能在法律領域的應用逐漸得以拓展,一些法院推出自己的人工智能法律工具,比如上海法院的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(tǒng)。但是,需要深入思考的是,為什么要在司法審判中引入人工智能?其價值或使命是什么?
人工智能的司法應用使得審判效率大大提高。最高人民法院統(tǒng)計表明,當前法官每年人均辦案數量是2008年的3倍,長三角地區(qū)很多基層法院的法官每年辦理案件多達400件以上?!鞍付嗳松佟笔歉骷壦痉ú块T普遍存在的問題。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不斷發(fā)展與應用,互聯(lián)網法院、無紙化辦案、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等提高審判效率的做法不斷涌現(xiàn)。例如,三年前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有120余人,如今在案件數量不斷攀升的情況下,書記員只有30人左右。大部分書記員的工作被人工智能所替代,大大提高了審判效率,解放了大量的司法輔助人員。
人工智能司法應用讓“公正能夠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(xiàn)”。人工智能輔助辦案系統(tǒng)最大的特點就是通過技術手段將證據標準化、程序化、模塊化,使得所有證據完整地呈現(xiàn)在控辯雙方及法官面前,證據的質證、辯論全程可視,證據之間的瑕疵也會被立即發(fā)現(xiàn)并提示給所有的人。當然,人工智能輔助辦案系統(tǒng)還處于初步階段,將來如果再加上區(qū)塊鏈技術,證據的可靠性將更強。可以真正實現(xiàn)“陽光下的審判”“可視化的公正”。
人工智能司法應用使法律真正成為科學。這里的“科學”一詞指的是自然科學中的 “科學”,即Science。一般認為,法律屬于社會科學范疇。在司法中應用人工智能,經過設定的采集點、關鍵詞和證據分析,判決結果就像“數學公式”一樣被推導出來,判決書就會自動生成。經過法官的審核就可以被確定為審判結果。這樣辦案將會大大減少甚至杜絕同類案件不同判決結果的問題。
人工智能在司法領域加快應用是未來的發(fā)展方向。從實際情況看,當前,人工智能在我國司法實踐中還屬于一種輔助性、參考性工具。人工智能在司法領域的應用還面臨很多挑戰(zhàn),尚需在實踐中不斷探索。進一步推進司法人工智能發(fā)展,要做到兩個適應。
一是要適應人工智能的時代節(jié)奏。2016年,AlphaGo以4∶1戰(zhàn)勝世界圍棋高手李世石,世界嘩然。但僅僅三個月后,AlphaGo Zero便以100∶0的成績戰(zhàn)勝了AlphaGo,變化之快難以想象。如果把人工智能的司法應用定位為輔助審判,隨著人工智能司法應用的程度加深,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的程度也會提高,可能從一開始的1%,逐漸提高到50%,乃至更高。也就是說,大量的工作被人工智能所替代,人工審判的比例越來越低。人工智能發(fā)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,有的司法案件可以實現(xiàn)秒判。那么我們訴訟法規(guī)定的3個月、6個月的審理期限可能會發(fā)生重大變化。因此,像這樣的節(jié)奏,司法審判必須未雨綢繆。
二是要適應知識結構的變化。在人工智能時代,無論是法學教育、法學研究,還是法律實務,都要適應知識結構的變化。例如,《法律文書寫作》是一門非常重要的課程。但是,隨著人工智能的廣泛應用,起訴書、上訴書、代理詞、辯護詞、判決書等各類法律文書,可以通過人工智能直接生成。由此,開設這門課的必要性就要大打折扣了。同時,法學人才培養(yǎng)體系中則需要加入大量人工智能基本知識課程、人工智能與法學高度融合的課程。這些成本應當在法學教育階段就投入,而非等到法院、檢察院等實務部門中再予以投入。